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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

  觀察了好幾天的文章與留言,從一開始的情緒激動到現在,我發現我又回到了一直無法解決的焦慮之中,就是兩種立場的人為何沒有溝通的可能。這有許多個原因,最容易想到的便是,兩方都有太多攻擊性的語言;再者,就是大家都認為自己的思考是對的。

  所以我開始轉向思考「思考」這件事。我知道自己的焦慮源自於這個世界再沒有真理,沒有權威,再沒人能判斷到底誰對誰錯。這其實是件好事,代表了意見的多元化,可是當有一種思想在社會上造成很大勢力,而這思想與自己想的不同,而且自己覺得這樣的思想對社會有害之時,到底能不能相信自己,應不應該就此反駁對方,還是讓這種「多元」繼續下去?到底該怎麼判斷,我是在行使知識分子的責任,還是另一個自我中心自以為是?

  我還是找不到答案,所以,我決定放棄「價值對錯」的追求,轉而檢討思考過程中「淺深」或「正誤」的方法問題,至少我希望,這會是比較沒有爭議的一種方式。

  林從一教授在《經理人》曾經談過思考的三個層次,從淺到深依序是反應式思考、演繹式思考、批判性思考,我在這裡想簡化並改用自己的稱法,分為兩種:直 線式思考與後設式思考,大約等於上面的一和三。所謂直線式思考,就是你看到一件事情,用直覺反應來判斷,這類思考通常出現在各種有「就是」構成的句子裡, 例如「殺人就是該償命」、「婚姻就是異性戀專屬」,會產生這種「就是」的原因,來自於社會文化潛移默化的影響,它們的背後乘載了幾百年的文化傳統,會植根在大家心中也是非常理所當然的事,張如玫說得好,我們必須同理這樣的想法出現,畢竟它有它的歷史性,多數人也必須靠此來凝聚認同。然而,同理歸同理,不可否認它是最淺層次的思考,因為這只是你把從社會化以後就被灌輸的觀念直接拿出來用,沒有經過自己進一步的反思。當然我也必須一再強調,做這樣的區分並不代 表我認為淺的思考就是差的或者錯的思考,各類思考應該有其適合運用的地方,例如你在日常生活中絕大多數都得依賴這種直線式思考,不然每件事都要分析反思的 話腦袋會爆;但是,面對重大社會議題,要做個影響整個社會的判斷,我就覺得這樣的思考絕對遠遠不足。

  那麼我們可以怎麼進一步?例如,從「殺人就是該償命」這個命題,如果要進行更深層次的思考,那麼就必須推導出許多個問題:

  一、殺人的懲罰是不是只能償命?如果是,為什麼?為了公平,但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公平嗎?法律有可能做到絕對公平嗎?...一路推衍下去。

  二、殺人償命的作法對社會有什麼影響?遏阻犯罪,真的嗎?如果不能遏阻,繼續採用這個措施有什麼好處?至少讓沒救的人不會出來再害人,但這個結果是否一定只有死刑才能達到?這個「好處」會不會犧牲什麼?如果可能會,有沒有其他方法有可能減少這些「犧牲」?

  這也就是我所謂的後設式思考──將自己抽離情緒與直覺,對於你原本深信不疑的觀念本身進行多方面的重估,這多方面包括法律、人權、社會等等牽一髮動全 身的影響,最後去尋求一個「更好的」答案。「更好的」答案不一定是廢死,你還是可以繼續覺得死刑是評估了所有情況後最好的選擇,但要記得,在你評估的同時 不要又重新陷入了情緒化、直線式的思考,例如想到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也能達至跟死刑同樣的效果,就得到「老子不想養這些廢物」這種回答,因為這可能又只是你 一個直覺反應的想法而經不起檢驗(包括許多人提到的監獄其實自給自足),你對此做的評估可能也就會產生偏差。

  二

  直線式思考可能會讓自己陷入理所當然的淺層次,接著要討論的,是在溝通時的幾種思考謬誤。

  第一種是錯誤反推。反問常常是大家在爭辯時最喜歡用的一個方法,但有時候反問卻不一定建立在跟原命題同層次的位子上,比如周偉航有一篇文章討論「唯一 死刑」,論點是,若真有唯一死刑,因為沒有任何談判空間,會造成殺人犯更加瘋狂、暴走的大範圍殺戮(反正殺一個人也是死,何不多殺幾個的意思。這也是一種對於直線思考──「唯一死刑就能遏阻犯罪」的再反思)。我在下方留言看到有人說,那所以嫌犯殺了人,只要抓一個人質,為了不讓他繼續殺,就可以保他不用死 了嗎?這就是一種錯誤反推。首先,反對唯一死刑是為了保有談判的彈性空間,但談判是一種手段,不是最後結果,也就是說,就算警察當下為了救出人質答應了嫌犯,上法庭以後該嫌犯還是有可能被判死刑,所以這個反問並不成立。另一個例子更為簡單(江米達ppt文),就是一旦有人說:「死刑不能解決問題」,然後對 方就反問:「那廢死就能解決問題了嗎?」事實上,「死刑不能解決問題」這個命題的意思就只是單純說出這個刑罰的效度,如果要更深一層推導,或許是「我們要 找其他解決問題的方法,而不是依賴死刑」,但到達這裡已經是這個命題句的極限,你若再推導下去很有可能會推到廢死,也可能不會,不管如何都跟這個句子無直 接關係。換句話說,這個句子是個開放的「起點」,「那廢死就能解決問題了嗎?」這個反問卻是預先將未知的結果給限定住,所以產生謬誤。若真要反推,應該是想辦法證明「死刑能解決問題」。

  第三個例子不能算反推,不過也一併提了吧。曾看到某新聞專欄,一個人說他吃飯時聽到旁邊年輕人的對話,有個人支持廢死,說為了保障犯人的人權,後來他問那人,如果犯人殺的是你最親的人,你還這樣想嗎?那男生支支吾吾,文章結尾他在心裡想:「支持廢死的人都是白癡」,下方留言一片讚好。先不說光是最後的以偏概全就已經是最大的謬誤(從一個傻傻跟風支持廢死的人推到所有支持廢死的人,而且還不知道那個人到底是不是他編出來的),這種「如果犯人殺的是你最親的人」的同理式反問法是支持死刑的人很喜歡用的,但這其實有很大問題。

  同理式反問法,靠的全是情感層面,而情感影響下做出的判斷恰恰就是前面所說的直線式判斷。雖然法不可能不顧及人情,可是如果一味跟從情感而驅逐理性就 會有很大的問題。所以,這種反問其實跟那個人對於人權的思考是完全不在同一個層面的,也就是說,一個人其實完全可以同理被害人家屬,然後說他「很想要」殺了犯人,但這並不等於他就一定要認同「應該要」殺了犯人。要將情感與理性剝離,對於實際的人而言當然很難,可是如果是要討論這樣一個共同的社會議題,便有 剝離的必要。因此,這裡的反問其實相當失敗,還不如反問「犯人剝奪別人的人權,為什麼我們還要顧及他的人權?」才是同層次的溝通。

  (另外說個題外話,大家都很喜歡同理被害人家屬,但從來不會有人同理未犯案前的加害人家屬。像是吳明益的文章提到,如果哪天剛好就是你的小孩子有傷害別人的傾向,你該怎麼辦?把它鎖起來鎖一輩子?這種思考方式其實與死刑或廢死無關,畢竟同理加害人不代表認為他不用受懲罰,只是比起對被害人家屬無用的同 理(例如小燈泡媽媽已經說了不想別人利用她的女兒來支持死刑),也許能夠讓自己想得更多一點)

  第二種是錯誤理解。常常看到討論雙方互罵對方邏輯有問題,其實有時候可能雙方邏輯都沒問題,只是有人錯誤理解。例如,很多人會以為支持廢死就是認為犯罪者不用被懲罰,或者認為犯罪者一定能被教化,這些都是很常見的錯誤認知。也就是說,對方本來可能說的不是那個意思,但你自己沒讀懂,於是抓出你以為的錯誤一輪猛攻,實際上你不是在跟對方溝通,而是在跟自己造出的幻象溝通。

  三

  結論:不管支持死刑還是廢死,不要讓自己淪為用情緒、直覺思考的人,也不要只是關心刑罰結果,而要多回到社會做「預防面」的補強,關心憂鬱症或情緒不穩定的人,減少霸凌、貧富差距等問題。

  可能因為我研究明清之際的關係,對於社會上的「戾氣」相當敏感。前幾天有則新聞,說一個機器人上線一天就被網民教壞,開始出現歧視性語言,那則新聞下面的心情大多是覺得好笑或驚訝,可我覺得毛骨悚然。其實,機器人就像我們的小孩(先不管人性本善或本惡的問題),他們如同一張白紙般進入社會,「學壞」的速度竟然可以如此之快,而這樣的社會,就是我們為後代所準備的環境。

  也因此,事件發生最初幾天我非常沮喪,不是因為小女孩(那種情緒更多是難過),而是因為看到大家瘋狂喊殺,甚至要將廢死聯盟的全部拉出來當替罪羔羊, 對於這樣的社會,我非常沮喪。我也曾經情緒失控,在ptt詩版發了一首極度滑坡的廢詩來諷刺,後來看了很多人理性的文章,佩服他們的高度,印象較深的,是 跟我們這些同溫層「知青」說,不要怪那些不同立場的人,他們也都是平常街上、菜市場會遇到的善良叔叔伯伯大媽大姊。我後來想想也確實,他們常常是那些看到 災難時捐款捐最快的人,看到老太太馬上去扶的人,有人搶劫第一個衝去制伏的人,默默做著各種小善,因為他們對於對錯觀念很單純,容易受情感驅動,因此很有行動力。雖然在這些重大議題的想法上,我不一定認同,但我很佩服,也感謝。

  關於死刑和廢死,雖然從上面文章就能看出我的偏向,但我一點都不能算是支持者,因為我毫無任何行動,也沒有鼓吹,只是透過思考,選擇接近某一方罷了。 不過我其實很好奇,香港人的態度到底是如何?看過一篇分析說1993年香港正式廢死後(1966年後雖仍保有死刑,但已停止執行),20多年以來犯罪率並無提高,甚至2011年的兇殺案更是歷來最低,不過,民間要求恢復死刑的呼聲好似也始終不小。身為跟台灣民情最接近的廢死主權地區,我想比起用國外那套文明來說服台灣人,香港人實際的感覺也許更有參考性一點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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