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opinion.cw.com.tw/blog/profile/160/article/728

  在FB上看到別人分享這篇文章,引起我關注的有兩個地方:

  「在此之前,挪威校園裡同性戀家庭子女遭到欺凌的事件已時有所聞,甚至導致許多同性戀父母在無法承受外界干擾下,放棄了自己領養的孩子。

  每天都可能會有同性戀伴侶發生意外,而他最親的人卻無法照顧,所以婚姻平權法案勢在必行,且越快越好;然而反對陣營不停用「下一代」來質疑雖然荒謬 無稽,卻也部分有些無可奈何的道理,因為有這些反對陣營的保守思想,就一定會有不理性的下一代在校園中霸凌、歧視,如果連挪威這樣比較開放的國家都「時有 所聞」,何況是台灣?雖然校園霸凌與歧視的狀況實在不可能完全避免,事實上,不管是身材、成績、家世等五花八門的原因都能夠霸凌,不過也不能因此便忽視同 志家庭領養的小孩遭到歧視的嚴重性,而應該盡力降低,所以性別平等教育看來是更加刻不容緩的事,況且若性別平等教育成功了,就算婚姻平權暫時失敗了,也能 增加未來的成功率,儘管要「成功」大概是好幾十年的事吧,但不管怎樣都得儘早開始。

  記得很久以前也曾經吵過將「認識同志」加入國中小教科書中的事,不過社會議題總是這樣,喧騰一時,之後便很容易沉寂下去,除非有新進度再度引起媒體 注意(例如文林苑)。不知道這件事後來的發展如何呢?簡單在網路上搜尋了一下,最後似乎是失敗,對比婚姻平權的多人支持,感覺大家普遍忽略了這個議題應有 的優先性,不免令人憂心。

  其實激進久了,自己冷靜下來想想,也不想要總是跟反對者僵持、對立,台灣的同運雖然已經很進步,但經過此次事件後便能知道社會價值觀仍然保守,或許 急不得,重點是要拉長時間持續努力。所以我傾向先致力於認識同志的兒童教育,讓下一代不會有他們想的那許多「怎麼辦」;同時也要先通過重大傷病的照顧、遺 產限制等等小法條的修正,讓同志伴侶能有與生命相關的一些基本保障,至於婚姻後的其他福利什麼的,就慢慢來吧,不知這樣可不可行?

  文中另一個我覺得很有趣的是最後一段:

  「根據美國密西根大學教授英格爾哈特(Ronald F. Inglehart)研究發現,『一個人對自己的生活滿意度愈低時,就愈不希望同性戀成為自己的鄰居。』」

  此二者的關聯之間有太多其他因素介入的可能,因此要相信這一判斷是危險的;然而先假設此二者確實有直接影響,相關性緊密,那麼又是為什麼會導致這樣 的結果呢?是否真像黃麗群所說的那樣,因為生活中的魯蛇們為了排遣自己的不得意,便轉而歧視社會中的少數族群,以得到自身的快慰與高人一等的錯覺?

  這種說法肯定也會引起反對者的駁斥,認為我也是「歧視」了XD基本上,要解答這個問題本來就很困難,不過對於這個現象還是值得思考的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wa06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