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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看到馮光遠宣布選台北市長的文章,標題是「我,馮光遠,今天出櫃」,那時便在想,這到底算什麼出櫃,而羅毓嘉身為為同志族群發聲的領頭羊之一,也一如以往細膩地察覺這個問題,並大快人心地反擊。

  馮文:http://whiteeyeishere.blogspot.hk/2014/02/blog-post_17.html

  羅文:http://opinion.cw.com.tw/blog/profile/40/article/1021

  我想,馮光遠這樣的「濫用」,也許在無形中受到施明德的影響,施明德曾在蘋果日報專欄寫過一篇文章:〈傳承與前瞻 我們必須一直出櫃〉,聲稱他認真去了解同性戀的語彙和歷史,得出「這個詞源自於不可告人的家醜(skeleton in the closet),櫃子成了同性戀者掩飾身分的隱喻」的理解,但接著很理所當然地引申出「出櫃就是揭露身分做自己的意思」這樣的結論,下面就是一連串他如何不停「出櫃」,在白色恐怖時代抵抗國民黨政權。

  施文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31212/35502368/

  施明德這樣的引申其實已經令人產生消費同志語彙的觀感,本質上來說,一個關涉政治公領域,一個是自我的私領域,實在是天差地別,不過基於同情的理解,在當時他要做出這樣的決定確實需要些勇氣,「政治犯」的身分也確實會受到社會恐懼,就這點而言與同志出櫃的確有相似之處,是以也仍在可容忍範圍;但是馮光遠選台北市長,請容我們再次向他問一句:他到底出了什麼櫃?

  為什麼對於「出櫃」這個字眼要這麼敏感,正如羅毓嘉文中所說,乃因這個詞的背後涵蓋太多人艱苦的心理掙扎,在出/不出的過程中,要經歷多少次的自我對話、自我鼓勵、自我接受,又要經歷多少次與家人、朋友的試探,小心翼翼投入怎樣的信任,以及怎樣努力克服對社會歧視的恐懼,這樣的過程,非同志永遠難以理解。正因如此,一般人拿來濫用,並美其名說如此是為了不要「汙名化」,其實又是何等的傲慢,就好像護家盟遊行上那個穿納粹軍服的人為什麼遭受撻伐?就是因為這套衣服已經有了歷史的積澱,具有獨特的意義,所以不能輕易將其當作單純的軍服,不能簡單地將他視作cosplay。雖然這個比喻並不好,但某部分來說,「出櫃」這個詞之於同志族群同樣是血淚的積澱。

  我記得在Ellen Page出櫃的新聞下面,有人留言道:「同性戀又不是什麼奇怪的事,何必特地公開宣布?」也許該謝謝他的開明與認同,但這句話背後同樣也無意間彰顯了不理解的傲慢。為何要公開?為何要這麼高調?正因這個世界上將同志視為「不正常」的人還是佔了大多數,所以身為公眾人物,高調是對其他受壓迫的、在櫃子裡的同志們一種絕大的鼓勵,只要人們價值觀的「革命尚未成功」,就需要更多更多勇敢的人高調下去,這樣的高調也就一直值得敬佩。

  所以說,在公開媒體上出櫃對同志族群而言是件嚴肅的事,不是讓人拿做參選口號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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