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工作,最近重新接觸indesignillustratorphotoshop,如果你好奇為什麼身為一個博士後研究員,工作時需要用到這些軟體,那麼我比你更好奇。

  事實上,我其實就是一個編輯加秘書。畢業後的這九個月來,總共編了4+0.5+0.5本書,其中兩本是收稿、編排格式,另外兩本除了內容一樣要自己搞定外(包含看近十本散文集選文章、跑去深圳裱褙、請學校攝影師拍照這種事),甚至要自己排版、設計封面跟LOGO、聯繫印刷廠;至於那0.5的部分,是交給出版社的論文集跟期刊,但出版社編輯跟我說,他們收稿要求「定、清、齊」,也就是給他們的稿件一樣要格式完整,所以我又要從頭校一遍(然後他們收稿以後要半年才能出版,嗯……雖然我知道需要審查,而且一定還有其他一些我不知道的工作,但我校稿、排版頂多半個月(若不每條引文複查),而你們拿到格式齊全的稿要半年才能出版……)。這些工作之外,還要文章送審,還要編預算,還要聯繫近百個人。(啊,差點忘了還有《全清詞》呢)

  有時候編到後來真的會覺得,我到底為什麼不直接去當編輯就好了?至少不會因為老闆突如其來的一個idea,要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(比如設計紀念品)。當然,這個工作的薪水比編輯應該多不少,但我認真認為,工作技術含量大概只值薪水的1/4,剩下3/4都是精神補償費。

  說實在的,我喜歡排版,但非絡,因為人真的是自私的,他們覺得自己忙,如果聯絡的不是他需要負責的事,往往就是不理會或者敷衍一番。那些直接拒絕或者不回信能當作默認處理的都還算好的,有時候是你急得要死,可一定要詢問某人或者請某人幫忙,且這件事對他來說不過幾分鐘的時間,他不回就是不回,那麼身為一個上昇天蠍,就是詛咒他出門踩到狗屎。

  偏偏,在老闆的觀念裡,總覺得每個人都非常nice,只要你聯絡了,一定都會有效率且有熱情地幫忙(當然,很nice、很有效率且熱情的人還是很多的,只是比例通常不到一半),所以他會說:「格式讓作者自己改就好啦!」(連改好的格式讓作者確認都不一定回了)會說:「那請個學生helper來做好啦!」(預算裡沒有列這一項,要請的話到時候又一堆麻煩,然後還不是我處理)說:「你去聯絡一下」、「你去問一下」、「你去……」到最後聽到這句話就怕,因為它等於:「你去被人無視一下」。

  這就是需要精神補償的地方,他講一句話的一秒鐘,等於我許多天的噩夢。(還有不停更改的內容、隨時可能新增的工作與別人把工作推給我的爛攤子)

  關於老闆還有很多可抱怨的地方,比如原本有兩本書說不用急著出版,後來卻突然又說要提早出,害我原本時間規劃全部打亂,那一陣子每天趕,結果寄給他了,一個月後他跟我說沒看到再寄一次...(但那封信他明明回了= =)諸如此類。不過回頭想想,還是會感謝他給我工作,至少讓我這段時間不用為生計煩惱吧。

  其實本來主旨不是要抱怨,讓我們回到排版這件事吧。身為一個月亮處女,喜歡排版時看所有東西在他應在的位置上,有他們整齊統一的字體。哪裡多了空格、哪裡行距不一、哪裡沒有對齊,把這些一一調整,最後出來的成品會讓人獲得成就感──至少比論文那種寫出來也沒人要看的東西,成就感還是直接一點。(雖然在這世界上,前者會被人鄙視,因為是死技術,正如老闆也永遠不懂為什麼校個校樣能校出900個錯誤;後者則更有價值,因為需要活頭腦與知識累積)

  打開indesign,彷彿回到了大學的時光(雖然是新版,介面已有許多不同啊當然,軟體也是我自己另外花時間下載的盜版,老闆肯定還以為我是用word排),只不過當時排的是報紙。雖然如此,利用實習報的好處,我們也玩了不少花樣,每當發現indesign的什麼新功能,嘗試了什麼新東西,比如出血、透明度、文繞圖、壓圖等等,總特別興奮。於是後來我回去將官班當編輯主任,創立副刊,雖然是盯著別人排版,其實也是滿足自己想玩的心情。

  後來還幫阿三老師排了《新聞學人》(雖然以現在的角度,覺得當時的設計真是醜死了),幫加農設計了幾個版面(雖然是無聊且死板的廣告),只可惜以我的美術天分,沒辦法當雜誌編輯,當報紙編輯又不安於室,結果誰知道後來跑到學術,又誰知道在學術界,還會重溫排版呢?(然饒我再喜歡,當老闆要我作A4尺寸顯得大氣,後來印出來又嫌空白太多於是要《人文中國學報》尺寸,過不久又寫信來說要大32開,當我跟他說大32開僅A5大小時,又說先做學報尺寸看看,大概他以為改頁面尺寸所有圖片跟文字也都會自動縮放吧,殊不知要一個一個調,白眼都翻到後腦勺去。)

  排版的時候時間總是過得特別快。常常在那一次次的微調中,肚子便餓了,匆匆吃個午飯再繼續,突然又到下班時間了。可是卻不會有平常的無聊、焦躁、煩悶,而是這樣鎖在自己的小世界裡不知秦漢,出來時帶著滿足感而去。另個有同樣感覺的,是作flash的時候,當初為了個作業,甚至學寫程式碼;想做什麼效果而不會時,便在網路上查,就這樣一點一滴,也作了一個互動網頁、一個小遊戲、一個小動畫,現在回想仍覺懷念。

  我知道,當這樣的喜歡變成正式工作時,若所有的功能都很熟悉,要日復一日重複幾十年,自己大概就再沒有自信繼續喜歡了吧。也可能只是因為,這些小事聯結的是那個還不錯的我,還對生命充滿熱情的我,還青春的我,所以格外懷念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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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wa06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